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当前,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大背景下,我国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迎来了重大战略机遇。于是,很多人都摩拳擦掌、跃跃欲试,想在农业领域成就一番事业,实现心中的农场梦、农业梦。对于想投身农业领域的朋友来说,成立相关的农业经营主体尤为重要,很多人对是注册公司还是成立合作社或者家庭农场举棋不定,这三种经营主体所申请资金补贴的政策优势,有些人也不了解。中国乡村之声特约评论员徐春晖分析:
徐春晖:首先从三个项目的职能上看,农场主要以种植业或养殖业为主,后续工作可能难以展开;合作社职能相对广泛,除了种植养殖的生产职能之外,还可以延伸加工、流通、服务、研发等业务,是地方政府比较支持的经营主体;农业公司可以从事的业务范围最广,可以把农业和商业结合形成一条完整的生产链,利益也是三个项目中最高的,在一定程度上还能实现上市等。国家对于这三个项目的补贴力度不同。
家庭农场的概念是2013年首次在中央一号文件中出现。近年来,为大力培育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,推动家庭农场规范有序发展,各地出台了关于家庭农场的申报、认定及扶持政策。目前各地对家庭农场的补贴制度不一,对从事种植,养殖的小型家庭农场补贴分别为3万到5万元。安徽宿州的家庭农场连片流转土地100亩以上的,每亩奖补200元,连补3年,分年度兑现;对从事设施农业、养殖、特色种植等产业被认定为中小型和大型家庭农场的,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3万元和5万元;广东黄埔区对同一行政村区域内连片经营土地面积达50亩(含50亩)以上的,按100元/亩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。目前家庭农场的补贴支持还停留在地方财政支持上,在申报补贴方面有一定的劣势和局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