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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河北省环境综合执法局2019年劳务派遣制法律工作人员招聘公告

    王九芳     2019-02-25 10:02:55     浏览:12    回复:0    点赞:0
    发帖人:王九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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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河北省环境综合执法局诚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法律工作人员3名,欢迎优秀人才踊跃报名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 

    一、招聘单位简介

    河北省环境综合执法局位于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西路106号,是河北省生态环境厅直属参公事业单位。

    二、岗位及待遇

    (一)劳务派遣招聘岗位:法律工作人员3名。

    工作职责:

    1.参加执法专班日常工作,研究环境执法的法律适用,指导调查人员准确、灵活运用环保法律法规;

    2.为现场执法中遇到的问题提供法律服务;

    3.参与审查环境违法案件;

    4.制作执法过程中的各类法律文书;

    5.行政处罚案卷整理归档;

    6.参加处理行政处罚案件听证、行政复议、诉讼、仲裁等法律事务;

    7.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。

    (二)待遇:工资标准5800元/月/人(含5险)

    三、报考条件

    1.政治素质高,拥护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;

    2.法律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,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;

    3.计算机操作熟练;

    4.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,热爱环保事业、身体健康、组织纪律性强;

    5.年龄不超过35周岁,家庭负担较轻,能够适应加班工作任务;

    6.严格遵纪守法,未受过刑事处罚。

    四、招聘程序

    (一)报名与资格审查

    1.报名时间:2019年2月21日至2019年2月23日截止。

    2.报名方法:报名者请将个人简历电子版(下载制式模版并附照片)发送至1163590896@qq.com

    (二)面试

    审核报名条件后,以电话方式通知报名者参加面试,面试地点为河北省环境综合执法局,面试时间根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。

    面试人员考试时必须携带身份证、学历学位证书、法律职业资格证书。

    (三)公示和聘用

    通过河北人才网(www.hbrc.com.cn)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,时间为1个工作日。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,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聘用合同。

    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,试用期为3个月。试用期满考核合格,予以正式聘用;考核不合格者,取消聘用,终止聘用人事关系。聘任期满,进行任期考核,考核合格可以续聘;考核不合格的不续聘;因工作原因需要人员调整的不续聘。

    声明:原公告公开招聘形式为劳务派遣制,为便于收集信息,请原求职者下载制式模版重新报名。

    咨询联络人:张杰

    电   话:83112044

    本通知由河北人才网独家发布,未曾授权委托任何机构、中介或个人。本通知未经许可转载无效。

    附件:环境执法局人才登记表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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